Monday, September 22, 2008
大学卓越之本-大学法
一间大学被认可为卓越大学,并不是因为这间大学的排行榜的排名而已,因为排行榜的评审考量经常更换,如果我们只是为了追求排行榜而发展,我看不知道何时大马才能够出现卓越大学。
大学之所以卓越在于其校园学术的风气、学生素质、大学特点,而这些卓越之处要能够发挥与大学自主权、学生自治权、学术自由与校园民主化有密切的联系,因为校园良好学术风气的建立来至于学术自由的保证,所以如果我们需要建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学术自由是一个不可缺乏的重要元素。学术人员必须要在得到学术自由的保障下,才能够敢于批判、敢于研究,而不是在每个研究都需要得到有关单位的同意、进入大学授教需要签署行为操守同意书,应该是每个研究都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与发表,进入大学授教需要签署免于被干涉学术自由的同意书。
接着是学生的素质,如果我们要培养一群有素质的学生的话,我们需要的是给予这群学生发言、参与、自治的空间,通过参与校园管理、享受自由空间的过程中,大学生得到了实际的现实培训、培育了他们的独立能力,这样我们才会有素质的学生,而不是一群唯唯是诺的大学生。
还有的是大学特点,每间大学都有自己治校的特点,这样才突出自己的独特与众不同的地方,才能吸引别人进入你的学校。当然每个学校需要拥有自主权,才能落实自己的概念,而不是每间大学都依照高教部所拟定的概念来治校,依循部长的想法来发展,那大学怎么会有特点呢?缺乏自主权的大学只会沦落为落实执政集团意愿的工具,而不失去了大学独立自由与服务社会的精神。
所以,我建议要打造卓越大学的高教部大可以参考日前废除大专法令联盟所提出的学生权益保障法的蓝本逻辑来设立一个大学保障法,废除提倡压制自由的大专法令,改以保障学术自由、学生自治权、校园民主、大学自主权的大学法,以便国立大学能够共同迈向卓越大学的路,而不只有被选为天之骄子的理科大学。
Sunday, September 14, 2008
种族法令可行么?
种族法令可行么?
最近,马来西亚因为一个巫统小领袖的一个寄居论闹得沸沸扬扬,所有人好像为了这个寄居论与寄居论者忙的不得开交,从国家最高领导的首相到市井小民都在为这件事情议论纷纷。巫统主席兼首相阿都拉忙着解决这件事情而头痛,虽然副首相纳吉已经道歉、阿都拉也指示阿末顿道歉,但是问题还是没有办法解决,因为论者觉得自己没有错,不必道歉,而华社觉得很生气地整天发文告谴责,充当华人英雄的马华、民政也忙着搞签名,后来还有人建议用煽动法令、内安法令来解决这个问题,一了百了。结果真的出动内安法令,但不是抓阿末顿,而是抓了报道新闻的记者陈云清、专门爆国阵料的拉惹柏特拉和被诬赖报警投诉回教祈祷声量干扰别人的郭素沁。
这时,有人开始反思说,如果我国有种族关系法令就好,那就不会发生这种问题,因为可以通过种族关系法令来解决问题,内安法令就没有使用的理由了。但是我并不完全认同这个说法,因为如果种族关系法令是用来压制别人不发出种族性言论的话,那个也是一个压制言论自由的法令,而这个法令跟煽动法令有什么两样?还是一个恶法?作为争取民主自由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到底这个跟我们在一直追求的言论自由是否有冲突呢?
我认为,在一个多元种族、宗教的国家,我们应该倡议的是一种理性的讨论、良性的辩论来作为互相沟通与了解的桥梁,而不是压制别人的言论,因为压制别人跟国阵把很多课题课题列为敏感的做法是没有两样的。所依,我们应该通过讨论来达致沟通与了解,而不是压制,因为通过压制,只会制造更多的隔膜与误解,那我国的种族关系到何时何日都没有办法解决,只会助长更多的种族情绪,替种族性政党增加更多的支持者。
虽然如此,我觉得在还没有进入理性讨论之前,有几样东西必须要先解决。第一,我们应该重新编写教科书中的马来西亚历史,因为在还没有进入讨论之前,我们必须确保所有人所得到的讯息是正确、没有偏见的,不然的话,这个讨论是没有办法进行的。这个是最重要的一个事项,如果政府不做的话,我看公民社会应该结合力量共同制作一个正确、没有偏见的历史教科书,并大力推广它,让正确的历史还原,那所谓的寄居论概念才不会出现,不然的话,根据马来西亚教科书所写的历史,华裔、印裔好像真的在独立前是寄居者,而像阿末顿那样只读教科书的人,大有人在,所以会说出这种话,不奇怪吧!
第二是废除首相署底下的国民团结局(Biro Tatanegara)每年为公务员、大学新生所筹办的国民团结课程,因为首相署官员每年在这个课程里为老师、公务员、大学生散播错误的种族观念,煽动种族情绪。我们应该要马上遏制这个浪费纳税人金钱的课程,这个课程只会为祸马来西亚,而不是团结马来西亚。
第三是在尊重其他种族文化活动与其母语教育的前提下,加强青年学子之间更多的共同活动,以建立更多马来西亚人的共同记忆。在多年来的分而治之的国家政策下,我们需要带动更多的共同了解,促进各族之间的沟通,而这个必须是鼓励性,而不是强制性,不然就会失去原有的意义了。
第四是废除土著与非土著、回教徒与非回教徒的二分法。建国以来,马来西亚人民被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别而造成不同的待遇出现,造成种族之间的不满与猜疑。所以,我们应该要求执政集团展现其政治决心,不要再以土著与非土著、回教徒与非回教徒来区分身份,因为我们都是马来西亚人,而马来西亚就是以多元种族、多元宗教为其特色,我们应该好好保护这个独特性。所以我们必须要求所有要走多元种族路线的政党、联盟展现其政治决心,让人民对他建立希望。
最后,我还是认为只有通过更多的沟通与了解,才是有效的解决种族、宗教问题。当然,所谓的沟通与了解不是以种族代表性的领袖高高在上地沟通就能解决,而是不同群众之间的讨论与沟通,才是促进种族、宗教关系的关键。
还有我们也要记得一件事,虽然我们都急于改革、解决种族、宗教问题,但是我们不应该采用压制或是否决别人的基本结社权来解决问题,因为高喊捍卫民主人权的我们,不应该为了不好的人或团体放弃了基本价值,我们不能以正义之名来打压别人,今天有种族问题就要废除种族性政党,往后有宗教问题,是不是要废除宗教性政党?那我们跟以国家安全之名否决其他人自由的国阵政府有什么差别呢?